根据第十五届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奖"动漫作品大赛、游戏作品大赛章程和细则,为鼓励获奖者在厦就业或创业,对本届获奖者给予创业、落地奖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五届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奖”动漫作品大赛动画类金奖获奖者。
(二)第十五届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奖”游戏作品大赛最佳游戏金奖获奖者。
(三)第十五届厦门国际动漫节48小时游戏开发大赛金、银、铜奖获奖者。
二、发放条件
获奖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自获奖之日起半年内(2023年11月30日前)在厦新设立动漫游戏等软件类企业,且获奖者持股比例50%(含)以上。
(二)获奖者自获奖之日起半年内(2023年11月30日前)入职厦门动漫游戏企业,且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若上述获奖者为团队,则在厦就业、创业人员须取得团队成员一致同意且出示同意声明。
三、奖金额度
创业、落地奖励奖金额度共计17.5万元,具体如下:
一、动画奖项单元 | ||
序号 | 奖项 | 奖金(万元) |
1 | 最佳影视动画长片(境内) | 2 |
2 | 最佳系列动画片(境内外) | 2 |
3 | 海峡之星动画奖(闽、台) | 2 |
4 | 最佳动画短片(境内) | 1 |
5 | 最佳动画短片(境外) | 1 |
6 | 最佳学生动画(境内) | 1 |
动画奖项奖金合计 | 9 | |
二、游戏奖项单元 | ||
序号 | 奖项 | 奖金(万元) |
1 | 最佳游戏金奖 | 3 |
2 | 48小时游戏开发大赛-金奖 | 3 |
3 | 48小时游戏开发大赛-银奖 | 1.5 |
4 | 48小时游戏开发大赛-铜奖 | 1 |
游戏奖项奖金合计 | 8.5 |
特别说明:奖金为含税金额,与奖金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代扣代缴。
四、申报方式
(一)报送材料
1.获奖者为新设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档。
2.获奖者为入职厦门企业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及《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电子档材料。
上述获奖者若为团队,则在厦就业、创业人员须取得团队成员一致同意且出示同意声明。
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之前提交至5953932@xmigc.com。
(二)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须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组委会。
(三)组委会组织审核通过后,拨付相应奖励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
联系电话:0592-5953932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A06栋一楼
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