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讯动态 > 资讯详情
2025年第十七届“金海豚奖”虚拟现实(VR) 数字作品大赛作品征集
来源 :厦门国际动漫节 2025/06/30

一、大赛宗旨

为提升动漫节在前沿科技特别是虚拟现实(VR)领域的影响力,推动虚拟空间艺术、沉浸式数字艺术与动漫产业的融合,挖掘全球优秀数字艺术人才,探索新商业模式与应用场景,为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时间安排

2025年7月-8月发布大赛作品征集

2025年9月初赛评选、公布入围名单

2025年10月决赛评选,入选作品现场体验、评测、答辩

2025年10月公布获奖名单、颁奖仪式


三、参赛作品分类

1. 虚拟现实(VR)数字艺术作品:征集内容为在虚拟环境中创造最具艺术表现力、沉浸感和美学价值的作品,涵盖VR/AR/MR艺术、虚拟场景设计等,兼具艺术性、技术完成度、商业潜力。作品时长不低于3分钟。
   2. 虚拟现实(VR)交互叙事作品:征集内容为故事内容突出,交互设计巧妙、叙事创新、用户参与感强、融合文化元素与交互设计的全景视频、数字内容故事作品(如非遗数字化、城市IP复刻)。作品时长不低于3分钟。

3. 虚拟现实(VR)视觉创意作品:征集内容为全景拍摄、AI生成内容、交互等领域有突破,艺术创意独特、美术风格、技术融合出色、虚拟场景构建效果佳的作品。作品时长不低于3分钟。

4. 虚拟现实(VR)交互体验作品:征集内容为虚拟空间中提供卓越交互体验的作品,包括游戏化叙事、社交VR、实时互动装置等,强调用户参与感和创新交互方式。作品时长不低于3分钟。

5. 虚拟现实(VR)数字技术作品:征集内容为在虚拟空间技术(如实时渲染、AI生成、空间计算、区块链数字艺术等)上有突破性应用的作品。作品时长不低于3分钟。

6. 闽台文化虚拟现实(VR)数字作品:征集内容为闽台文化主题的虚拟现实数字作品,创作团队为注册地属福建或台湾地区内的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作室。作品时长不低于3分钟。


四、参赛资格要求

2025年第十七届“金海豚奖”虚拟现实(VR)数字作品大赛共设置8个综合奖项,总奖金30万人民币,具体设置如下:

特别说明:

1. 奖金为含税金额,与奖金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代扣代缴。

2. 优秀参与奖:面向初赛入围作品团队颁发证书。

3. 年度教育筑梦奖:面向高校带队指导老师颁发证书。


五、作品提交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2023年1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的作品。请按照奖项设置要求投稿,一部作品仅限报送一个奖项。

2、作品的地区归属根据版权方约定或主创团队所属地区决定。

3、参赛作品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通过“金海豚奖”在线报名系统(网址:www.cybersousa.com.cn)填写参赛资料,在线提交后生成“参赛编号”,打印报名表并签字或盖章。只有完整填写和签名或盖章的报名表才能有效登记和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 8月31日23:59分。

(2)参赛作品格式要求:

  ①VR/AR/MR交互作品:作品支持主流平台运行(如VR作品需兼容Meta Quest/PICO/SteamVR,AR作品需支持iOS/Android)。

  ②720°沉浸式全景视频:投稿视频分辨率:4320*2160、帧率30、MOV格式,作品入选后需提供8640*4320及以上分辨率视频文件。

  ③参赛作品不得在作品中出现公司水印或“样片”等字样。

  ④语言要求:中文或英文。如原著非中、英文语言,请附中、英文译本。

(3)作品海报: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供海报或3张作品截图,内容需表现作品主要场景或人物,JPG或PNG格式。

(4)VR作品演示视频:VR大空间类参赛作品需提供作品演示视频(3-5分钟,含交互流程解说)、可执行文件/安装包/访问链接(需注明测试环境)、作品说明文档(PDF,含创作理念、技术框架、团队分工)。

(5)其他证明材料:参评“闽台虚拟现实(VR)数字作品”要求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若无法提供相应凭证,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4、组委会有权取消以下作品的参赛资格:内容违反或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内容涉及过度描写色情、暴力、血腥等;内容涉嫌临幕、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违反“金海豚奖”虚拟现实(VR)数字作品大赛其它规定等。


   六、提交方式

1、方式一:通过线上系统上传在线报名系统:www.cybersousa.com.cn

2、方式二:通过邮寄方式投稿

(1)将参赛作品、海报、片花等存储至U盘或光盘,文件夹命名为作品对应的“参赛编号”,将U盘或光盘与报名表原件及其他纸质证明材料通过快递邮寄至组委会。

(2)所有寄往组委会的作品的运输费用请预先付清。必要时可附声明:无商业价值,属文化用途,仅作参赛选用。

(3)所有寄送参赛作品的U盘或光盘将不予寄回,除非特别要求并预先缴纳邮寄费用。组委会不承担任何邮寄方式的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责任。


   七、选片委员会

1、选片委员会的成员由组委会决定,职责是通过对参赛作品的评审为“金海豚奖”虚拟现实(VR)数字作品大赛选出合格的参赛作品。

2、任何成员不得参加与其有任何形式联系的参赛作品的评选。

3、选片委员会将根据作品的质量和观赏性来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特别重视作品的创新意识。


八、评审团

1、正式比赛的评审团由不少于8人组成。

2、任何评委不得参加与其有任何形式联系的参赛作品的评选。

3、大赛奖项的评选程序及评选标准由评审团具体规定如出现特殊情况,评审团可向组委会提出空缺奖项的书面申请,由组委会决定是否空缺奖项。

4、评审团将评选出各奖项的获奖作品并确定获奖名单。


九、版权

1、每位参赛者必须是其参赛作品的作者或者合法的所有者。如果是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者需提供书面保证对作品有合法的拥有权;若无法提供书面保证,则作品以所有作者的名义参赛。

2、参赛作品版权归参赛者本人所有,组委会可将入选作品作数字化保存。凡报名参赛者都将被视为授权组委会在以下情况使用(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酬),包括但不限于:

(1)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用于组委会官方媒体、合作媒体、合作平台的赛事相关活动宣传;

(2)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用于颁奖仪式;

(3)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用于赛事展览(含巡展);

(4)入围作品及相关资料用于作品集制作、印刷;

(5)获奖作品将用于在“金海豚奖”作品大赛系列配套活动。


十、邀请

1、所有入围作品的参赛者将受邀参加“金海豚奖”作品大赛颁奖仪式及配套活动,并提供限额食宿接待,以组委会最终通知为准。

2、所有入围作品将优先推荐与组委会合作伙伴接洽。


十一、颁奖

1、颁奖仪式由组委会统一举办,颁奖时间初定为2025年 10月。

2、组委会将邀请“金海豚奖”入围作品代表参加颁奖仪式。受邀单位须由主创人员(个人作品)或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企业作品)前来参加颁奖仪式。因故无法前来领奖的获奖者,可授权他人代为领奖,领奖人需向组委会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及相应的身份证明。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组委会,未提前说明情况且无人到场则视为放弃奖项。

3、金奖和银奖参赛者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金海豚奖”奖杯、奖金和证书;其他奖将获得奖牌和证书。

4、在获奖参赛者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组委会将安排媒体专访。


十二、法律事项

1、所有参赛者必须保证报名表内容真实有效,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被他人主张权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给组委会或本次比赛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参赛者在本次比赛过程时间段外,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与其它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的规定造成冲突而带来的-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凡是提交完整报名表的参赛者将被视为无条件接受组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如发生任何争议,即交由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本细则唯有中文版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附则

1、本参赛细则及所涉及的其他规定由组委会通过厦门国际动漫节官方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cybersousa.com.cn。

2、本参赛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参赛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十四、联系方式

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4楼 C09 室

邮编:361008

电话:+86-(0)592-5953932

传真:+86-(0)592-5913901

电子邮件:5953932@xmigc.com

 

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办公室

2025年 6月 25日


2025年第十七届“金海豚奖”虚拟现实(VR)数字作品大赛评选章程.pdf

2025年第十七届“金海豚奖”虚拟现实(VR)数字作品大赛参赛细则.pdf



1